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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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上级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学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2.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申报和落实招生计划。

3.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学生招生宣传、政策咨询、新生录取、资格审查等工作,确保完成学校招生计划。

4.为各二级学院开展毕业生就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做好服务、指导性工作。

5.做好全校全日制普通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6.统计上报毕业生基本情况,制定毕业生就业指导计划,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咨询和指导工作。

7.组织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会,疏通毕业生就业渠道,为毕业生联系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机会并办理有关手续。

8.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9.组织全处职工为教学服务,为学生成才服务。

10.完成学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