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就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学生评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评价(定性):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00:00-2024年12月15日(星期日)00:00。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评价(定量):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00:00-2025年2月23日(星期日)00:00。
二、评教主体
全体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及学生。
三、评价路径及操作方法
见“学生评教流程”。
四、主要反馈内容
㈠、教师教学方面信息反馈内容主要包括: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坚持立德树人,注重课程思政,把红色元素融入教学中。
2. 反映任课教师的教学责任心,教学内容安排,板书,语言表达,举止仪表,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运用,辅导及作业批改情况;是否教书育人,是否公正评价学生,是否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3、教学是否能着眼于培养学生能力与素质及对学生学习和实践能力的挖掘与指导;教学中是否介绍学科最新的知识及学科前沿动态。
4、是否关注学生的课堂纪律情况(迟到、早退、旷课、课堂秩序等)和课程的学习效果。
5、教师开展实践教学情况,教师是否认真安排和指导学生实践,以及学生完成实践教学环节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其效果。(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试讲试教环节)。
6、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㈡、教学管理方面信息反馈内容主要包括:
对学校、学院所开设专业的教学管理、师资力量、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设施(实验室、实训室、教学器材)提出意见和建议。
㈢、其他有关教学管理及服务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重要说明
1.学生评教请注意:
√ 认真审阅题目;
√ 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 礼貌、理性地表达自己真实的意见和建议;
√ 提供具体的、与教学工作相关的信息反馈。
2.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按照“学生评教流程”完成评教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陈老师,电话:18985689771。
感谢您的支持!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