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有关文件等要求,结合我校本科审核评估工作需要,现将我校 2023-2024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各牵头部门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与二级学院按照《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框架》及《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2.3.4)的要求完成报告撰写相关工作。
2.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采集表》(详见附件 5)。
二、时间节点
1. 10 月 23 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将质量报告数据采集表及质量报告数据文件发送到教学质评办蒲晓川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
2.10 月 31 日前,各牵头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表完成本部门所负责的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并发送到教学质评办蒲晓川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
3.11 月 8 日前,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形成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订。
4. 11 月 15 日前,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并上报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拟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2.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文档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照《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安排,各责任部门汇同协同部门完成二级指标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工作,经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提交至牵头部门完成一级指标的组稿做工作,经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审定无误后提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教学质评办蒲晓川老师处,电子版发邮箱[email protected])完成最终组稿工作。
四、其它事项
1. 质量报告中采用的数据统计时间为:
自然年:2023年1月1 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汇总数。
学年:2023-2024学年度,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统计汇总数。
时点:2024年9月30日;如学生人数、教师人数、招生数据按时点统计汇总数。
2.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蒲晓川(行政楼206;电话:13765993264)
附件1: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附件2: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附件3: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框架
附件4: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任务分解
附件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采集表
附件6:246天天好资料免费精选2024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于教学状态数据采集生成)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