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志愿者工作职责
1.在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心理健康志愿者服务工作。
2.志愿服务不为物质报酬,出于良知、信念、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帮助的活动。
3.志愿者自觉参与中心各种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活动。
4.遵循志愿服务的原则,服务热情周到,不收受任何报酬、礼品等。
5.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开展一次培训会,研究讨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遵守合作协议,为来访者提供咨询服务;
遵义师范学院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
上一条:心理咨询师工作原则 下一条: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电话:0851-28922406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2009-2010 246天天好资料免费精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