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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流通书库入库须知

2021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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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

一、举止文明,仪容整洁。衣冠不整者,谢绝入书库。

二、读者进入书库,保持书库内安静,进入书库不要与朋友闲谈、议论,请将手机调到振动状态或关机。

三、携带的私人贵重物品自己保管,如有丢失,自己负责。

四、图书从书架上拿下后,请读者不要自行放回上架,可放在阅览桌上或书架旁边的书车里。

五、阅读时请轻拿轻放、缓慢翻页,不得折叠、圈点、涂批,更不能撕页。如发生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六、爱护书库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涂画或损坏室内设备,损坏公物要按规定赔偿。

七、爱护库内卫生,禁止在室内吸烟、吐痰、进食、乱扔废弃物,做到垃圾入篓。

八、离开书库,请注意楼梯,如人多不要拥挤,有序下楼或乘电梯,牢记安全至上。

图书借阅规则

一、我馆图书一律凭本人一卡通借阅。如用他人一卡通借书,工作人员发现后有权没收。

二、借书册数:100册

三、借书一律实行限期,教师借书期限半年;学生借书期限45天,可续借1次,借期30天。读者所借图书,如本馆有特殊需要,可提前催还,读者不得拒还。

四、借到图书后,请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涂写、缺页等情况,如有,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并由工作人员加盖印记;还书时,如有上述情况而无印记,按我馆《书刊赔偿规定》处理。

五、借书后,请注意归还日期,可以提前归还,但不能逾期,如逾期,按本馆规定计逾期占用费,逾期占用费每天0.1元。所借书刊到期时适逢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不计逾期占用费,但开馆后次日起开始计算逾期占用费。图书是否到期,可在图书馆网页或移动图书馆上查询。

六、请爱护图书,如有毁损、遗失者,按我馆《书刊赔偿规定》处理。盗窃图书者,报学校处理。

246天天好资料免费精选图书馆赔偿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工作条例》第八条“要教育读者爱护书刊资料,对违章或损毁、盗窃书刊资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罚款以至行政处分等不同处理”的规定,结合我馆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赔偿制度。

一、读者借出的书刊资料还回时,如发现污损、批点裁剪、撕页,罚款起价是1.00元,视污损情况增加赔款倍数;遗失书条形码罚款2元;遗失书刊,一律以原版新书加以赔偿,并收加工费2.00元。

二、如该书确实无法购到时,则按下列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

(1)书价在l3元以下按原价的5-1O倍赔偿,但赔偿金不能低于上一年度图书馆购买图书的均价。

(2)书价在13-39元的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

(3)书价在40元以上,按原价的2倍赔偿。

2、线装古籍、外文原版书、工具书按原价的6-10倍赔偿。

3、丛书、全集或其它成套图书,若污损或遗失其中一册者,按全套价赔偿,未污损遗失部分仍归图书馆所有。

4、中、外文期刊(包括现刊)遗失或裁剪、撕页及污损单行本一册,按半年至全年价赔偿,合订本按该刊一年订价二至五倍赔偿。

5、污损报纸一张者,赔偿1.00元。

三、读者借阅书刊时应仔细检查,如发现损坏、不全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还书刊时发现损坏情况,由借阅者负责。

四、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保护书刊,人人有责。凡抓获、检举破坏或盗窃书刊者的同志,图书馆给予一定奖励。其办法是:将赔偿金扣除成本后的百分之七十奖给抓获或检举者。

五、凡盗窃书刊者,一律报请学校记过处分,并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六、赔偿书刊后,如找到原书可办理退款手续。

七、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未尽事项,可随时修改。各二级学院资料室的图书、资料赔偿办法均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