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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会(干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2-03-01 09:29   打印内容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生会(干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校团委、院党总支(团总支)和学生科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二、学生会轮值主席(主席团)负责草拟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全面协助学院抓好团学工作。

三、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全面执行学生会工作计划,主动配合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协同推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学生会成员负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重点抓好早读、上课和第二课堂纪律管理,树立优良学风、班风和院风。

五、学生会干部,要履职尽责,团结带领学生积极参加知识讲座、法制安全教育、学术论坛和技能比赛等活动。

六、负责创新策划,科学管理,高效开展各项文体竞赛、志愿服务和对外交流工作。

七、负责指导班团干部,抓好学生奖助学金评定、优秀团学干部评选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

八、负责配合学院抓好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和民族团结工作,每月排查学生安全隐患,收集、统计、上报特殊困难学生信息。

九、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学生社团和第二课堂,与广大学生交心谈心,及时向党(团)总支反应学生思想动态。

十、负责落实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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