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2-03-01 09:34   打印内容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本级学生的家庭成员及经济状况、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和宿舍入住等基本情况;

二、负责走访、调查本级学生的思想、追求、心理和诉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难题。

三、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对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就业教育和职业素版锄百

四、教育、引导、督促学生按时作息体育锻炼、文明礼貌和遵纪守法。

五、抓好学生宿舍文明建设、贫困资助、国防教育、法制与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学生树立自信、自尊、自立、自强的生活态度;独立抓好年级学生教育、考勤、考评和各种比赛活动;协助党总支抓好班主任考核工作。

六、协同班主任抓好班级管理工作,努力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七、负责对严重违纪学生、多次挂科学生,经常旷课、迟到、早退学生进行纪律引导、学习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八、负责落实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学生常规管理和临时工作任务。

电话:0851-28929529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2009-2010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