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贵州省发改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13日浏览人数: 打印内容

 黔发改收费(2014)642号-贵州省发改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一条: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完善遵义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报销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下一条:关于调整遵义市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住宿标准的通知

总访问量 本月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版权所有:246天天好资料免费精选  财务处Copyright 2014 All Right Reserved